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的指导意见,资产管理处(招标中心)对2021年度报废的电子设备类资产进行了公开处置,该批电子设备严格按照报废流程执行,首先认真查验待报废资产的使用年限,再组织专家现场查验,符合报废条件后签署专家意见,然后再上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2022年3月11日上午,省产权交易中心委托南京环务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对我校123件报废电子类资产进行回收,在我处甘崇芳老师和对方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回收任务,后续将做好该批资产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里的销账手续 |